我国债券增信存在的问题
我国债券增信存在的问题
目前我国债券市场债券担保方式主要是第三方担保和抵/质押担保,市场交易的企业债券按主体划分主要有城市投资公司债券(准地方政府债)、国有大型企业债券和一般中小企业债券等。由于其背景和实力的不同,一般评级所关注的重点也有差异,担保主体也不同,担保提升级别的要求也不一样。自从2007年10月份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叫停银行担保之后,我国债券市场增信体系正处于一个重建的过程,在这一时期,我国增信体系存在着较多的问题。很多企业无法找到合适的债券增信手段,从而导致其债券发行审批受阻或融资成本大幅上升,降低了其债务融资效率,同时也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债券市场的健康发展。而资产证券化和金融债券则由于增信手段的缺乏从而限制了其发展或者导致发行利率偏高,难以实现有效融资。从不同发行主体所发行债券的增信情况来看,主要表现在以下几方面:
(1)准地方政府债
准地方政府债担保提升级别主要依托地方政府或财政局,债券的级别主要看发行人与地方政府的关系、地方财政实力和地方政府对它的支持力度。由于我国地方政府信用缺失的状况比较严重,从而加大了投资者对地方政府债信用等级判断的难度,加大了投资风险。
(2)企业(公司)债券及中期票据
2007年之前,企业发行债券主要依靠银行进行担保,2007年10月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发文禁止银行为企业发债担保后,这类企业发债遇到的问题主要是找不到有实力的担保主体。由于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对保险机构购买债券要求比较严格,根据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对保险机构投资企业(公司)债券及中期票据的有关规定:第一,规定保险机构不能投资AAA级以外的无担保企业(公司)债券及中期票据;第二,对于有担保债券,规定保险机构投资的企业(公司)债券及中期票据应具有国内信用评级机构评定的AA级或者相当于AA级以上的长期信用级别。而目前我国担保公司规模一般较小,无法跟大型国有银行相比,因此经过这些担保公司担保后的企业(公司)债券及中期票据信用级别可能仍无法达到保险机构购买要求,这将限制保险机构对企业(公司)债券及中期票据的需求。
(3)中小企业债券
由于中小企业实力较弱以及信息不对称的原因,目前一般中小企业很难利用债券市场融资。虽然目前中小企业可以采用集合债的形式来发行债券,如目前我国已先后发行了“03高新债券”“07深中小债”“07中关村债” 和“09大连中小债”四只中小企业集合债券,但已经推出企业集合债只是为中小企业解决了发债方式问题,其中,关键的问题还是找到了有效的增信方式,如果不通过增信来提升债券信用级别,集合债则难以发行。我国目前已成功发行的四只集合债均是找到了有实力的担保机构为其担保,如“03高新债券”采取了担保团进行担保的方式;“07深中小债”由国家开发银行进行担保;“07中关村债”由北京中关村科技担保有限公司担保,国家开发银行授权国家开发银行营业部提供再担保;而“09大连中小债”由大连港集团有限公司提供担保。
(4)资产支持证券
发行人发行资产支持证券最主要的动机是可以以一种有效的方式出售资产,即获得资产的最大化价值后,发行人可以自由运用出售所得的资金来进行更多的投资,保持其高流动性。但同时把资产价值变化的风险分散给了投资者,为了能使投资者接受这种产品,发行人则需通过增信来使证券避免与基础资产相联系的损失或其他风险。增信关系到投资者的利益能否得到有效保护,因此增信是资产证券化的重要环节。从目前我国已发行的资产证券化产品来看,早期的非银行机构发行的资产支持证券主要采取第三方担保的外部增信方式,并且主要是银行担保,在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叫停银行担保之后,非银行机构资产证券化进度受到严重影响。而银行机构由于自身信用等级较高,一般采取分层(优先级/次级结构设计)的内部增信方式。整体来看,我国资产证券化增信方式较为单一,增信体系的不完善在很大程度上制约了我国资产证券化的进度。
(5)金融债券
由于我国担保机构信用等级偏低,难以对金融债券尤其是政策性银行和国有商业银行金融债券实现有效增信,因而导致了金融债券发行利率偏高,增加了金融机构融资成本。
而在抵/质押担保方面,对于大企业来说,抵/质押担保是一种比较理想的增信方式,但对于中小企业来说,则存在较多的问题。由于中小企业自身实力较薄弱,并且很多企业的大部分资产已经抵押给银行以获取银行借款,可用于抵/质押担保的资产有限,即使资产可以从银行置换出来但手续相当麻烦,且存在债券发行不成功的风险;并且抵/质押担保提升债券级别效果有限,由于中小企业主体级别一般偏低,要想债券成功发行则需提高较多的级别,而这就需要较多的押品,这往往非中小企业力所能及。此外,押品的选择、押品的价值评估(包括初始评估和后续跟踪评估)以及押品对债券本息的覆盖率如何确定等方面仍存在一定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