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债券市场发展现状
我国债券市场发展现状
目前我国正处于经济转轨时期,目标是建立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市场经济就是要让市场在整个社会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通过价格机制及竞争机制使得资源进行有效配置,这就要求必须建立发达的商品市场、货币市场和资本市场。债券市场是资本市场的重要组成部分,是金融市场发达程度的重要标志,对一国或地区的经济与金融发展至关重要。一个有效的债券市场既可以为政府、公司及金融机构等提供规范和便捷的融资渠道,又可以为各类投资者提供信息公开的投资渠道;既有利于防止经济发展过度依赖银行贷款而带来的风险,又可以形成利率基准,为金融资产定价提供参考。此外,债券市场也是政府宏观调控的重要平台,可以为货币政策、财政政策和产业政策的实施提供有效支持。因此,债券市场的发展与完善是我国现阶段经济发展的需要,是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环节。
我国债券市场从1981年恢复发行国债开始至今,经历了曲折的探索和快速的发展两个阶段。1981年1月16日,国务院发布《1981年国库券条例》(国务院令[1981]15),决定自1981年起恢复发行国库券。当年7月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通过行政分配发行48.66亿元国库券,为促进经济建设和扭转财政赤字起到了积极作用。次年我国金融机构首次成功地在国际资本市场发行国际债券,随后企业内部债和金融债券陆续发行。1987年1月5日,中国人民银行上海分行公布《证券柜台交易暂行规定》(沪银金管〔1987〕5002号),明确了经认定的政府债券、金融债券和公司债券可以在经批准的金融机构办理柜台交易,债券二级交易市场开始出现。1990年12月5日,我国证券交易自动报价系统(Securities Trading Automated Quotations System ,简称“STAQ”)在北京正式开通试运营,并于1991年7 月正式运营。当年11月国库券在上交所和上海各证券柜台挂牌交易。我国集中性撮合成交的国债交易市场出现,形成债券场内和场外交易并存的市场格局。此后,我国债券市场出现快速发展,企业债券、政策性金融债券和央行票据等债券陆续出现,国债期货向社会公众开放交易,债券市场空间繁荣。但由于相关制度的缺陷,债券市场的问题也逐渐暴露。由于缺乏中央托管机构,债券市场发生“纸危机”,一些机构以代保管单的形式超发和卖空国债,并基于虚假的国债代保管单作国债登记抵押,回购演变为信用拆借,大量资金通过回购渠道违规进入房地产和股市投机,引起巨大的市场风险。随着房地产和股市泡沫的破裂,大量债券出现兑付危机,武汉证券交易中心、天津证券交易中心和北京STAQ系统等区域性的国债市场被相继关闭。最著名的当属1995年2月23日发生的国债327事件。鉴于327国债违规事件的恶劣影响,1995年5月17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出了《关于暂停全国范围内国债期货交易试点的紧急通知》(证监发字〔1995〕62号),国债期货市场随之被关闭。债券市场主管部门和有关国内外专家经研究讨论,认为国债市场稳定的基础是债券集中统一托管,建议我国借鉴国际经验,成立债券中央托管机构(Central Securities Depository,简称“CSD”)。1996年12月,经国务院同意,我国债券市场的中央托管机构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The Central National Debts Registration and Settlement Limited Company,简称“CDC”)正式成立,承担国债的总登记职责,成为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唯一授权主持建立和运营全国国债托管系统的机构,和中国人民银行指定的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债券登记、托管、结算机构和商业银行柜台记账式国债交易一级托管人。1997年,中国人民银行发布《关于各商业银行停止在证券交易所证券回购及现券交易的通知》(银发〔1997〕240号),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颁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债托管管理暂行办法》(财国债字〔1997〕25号),CDC经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授权主持建立和运营全国国债托管系统。1997年,商业银行全部退出交易所市场,商业银行债券统一由CDC登记、托管和结算,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开始形成。
经过近30年的发展,我国债券市场规模迅速扩大,债券市场的结构功能也得到了广泛的拓展,在国民经济的发展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