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信息经济学理论角度分析信用缺失
从信息经济学理论角度分析信用缺失
信息经济学注重研究和解决信息不对称条件下决策各方之间的行为关系问题,以及如何通过设计激励约束机制来有效消除代理人的代理风险,降低代理人和委托人行为差异造成的效率损失。
一、信用关系中的信息不对称
在市场经济中,由于社会分工的不断深化和竞争的加剧,信用市场是不完全信息的市场,在这样的信用市场中,受信主体对自己的预期收入水平的变化、资产负债状况、还款能力及履约意愿十分清楚,但授信者对这些信息的掌握却不充分。若一个授信者面对众多的受信者,则信息不对称的程度就更严重,这是因为每个受信者对自己信息的掌握都是充分的,并且相互之间的信息又是有差异的,这会进一步加剧处于信息劣势的单个授信者与处于信息优势且有差异的受信群体之间的信息不对称程度。授信方只能根据受信方以往的信用记录和信誉状况对受信方的守信和违约程度作出判断。信息不对称会产生信用市场的逆向选择并导致受信方的道德风险。以银行和企业的借贷关系为例,在银企借贷关系中,银行对企业信息的占有是处于弱势地位。对银行而言,它对每一位借款者提供的贷款利率都是相同的,可以贷给甲企业,也可以贷给乙企业,但银行不可能完全了解两家企业所有生产、经营、管理、财务以及还款意愿、还款能力等各方面信息,贷款决策主要依赖于两家企业所提供的关联信息。假定两家企业中有一家好企业和一家差企业,他们向银行提供的信息中,可能是真实信息与虚假信息并存,银行囿于知识和方法手段的限制,难以甄别它所得到的信息,于是银行对两家借款企业的授信会出现三种可能结果:一是两家企业都得不到授信(将好企业视为差企业排除在外);二是两家企业都得到授信(将差企业当作了好企业);三是只对一家企业授信,其中又有两种可能结果:对信誉差、偿债能力弱而提供虚假信息的差企业授信,而对信誉好、偿债能力强且提供真实信息的好企业不予授信或者相反。上述前两种结果和第三种结果中的第一种情形都是逆向选择,这种逆向选择均源自借贷双方的信息不对称。进一步考察,银行信贷资金一旦投入企业(不论是好企业还是差企业),都构成了企业的营运资金,贷款的安全性完全依赖于企业的经营状况,但银行对影响企业经营的内、外部因素是不可能十分清楚的。获得贷款的企业(不论是好企业还是差企业),很可能将所获贷款投入银行并不希望从事的高风险领域,使贷款的潜在风险变得更高,在一定条件下,可能变成问题贷款,严重时会使企业破产。企业若通过破产来清偿债务,将会使资产价值大幅度贬值。这就是由信息不对称引起的道德风险。逆向选择和道德风险严重时,就会出现“坏车市场”效应——金融交易效率低下。银行为避免风险将选择少贷款或不贷款,企业需要资金而得不到贷款,银企双方本应属于“双赢”的博弈,却最终变成了“囚徒困境”,企业欠债,银行惜贷,市场行为严重扭曲,逆向选择和道德风险的共同作用,产生了高风险的违约概率,使契约双方都面临超常的信用风险。
二、信息不对称条件下信用主体之间的博弈分析
为了更详细地描述信息不对称条件下信用缺失的形成机理,首先从建立完全信息条件下的博弈模型入手,然后通过建立不完全信息条件下的动态博弈模型,来进一步分析当信息不对称时信用主体的行为选择,最后据以分析我国信用缺失的原因。
(1)完全信息条件下的博弈分析
1.完全信息条件下的静态博弈模型
完全信息静态博弈是指各博弈方同时决策,且所有博弈方对各方得益都了解的博弈。假定信用市场有两个主体A和B,在他们的交往中若都守信,双方都能获益,因此守信是一种正和博弈。而违约及其识别不仅要付出成本,而且还会带来其他负面影响,所以违约是一种负和博弈。现只考虑双方只有守信和违约,并且博弈双方对各种博弈情况下的得益都完全了解,即完全信息静态博弈,则A和B的得益矩阵如表1:
表1 一次性博弈得益矩阵
Table 1 Payoff matrix of one short game
A | |||
守信 | 违约 | ||
B | 守信 | (5,5) | (-4,8) |
违约 | (8,-4) | (-2,-2) |
在表1中(守信、违约)策略对双方都是最优选择,因为只要给定对方的策略,违约策略总能给违约方带来更大的效用,在缺乏有效的制度约束条件下,违约行为不用付出额外的惩罚成本。双方博弈的结果无疑是(违约,违约),其得益为(-2,-2),即纳什均衡解。可见,在一次性博弈中,交易双方都不相信双方的交易能够长期地保持下去,对他们而言,选择违约是一种效益最大化的行为。因此,一次性博弈中难以建立起诚信关系。如果经济主体追求长期利益最大化,彼此之间就会进行长期合作,即进行重复博弈。重复博弈是建立信任关系的必要条件。一次博弈中的欺骗只能获得一次性收益,却会带来长期的损失。因为在重复博弈中,被骗的一方常会在下一轮的重复博弈中进行报复。在表2的博弈中,有两个纯策略纳什均衡:(守信,守信),(欺骗,欺骗)和一个混合策略纳什均衡(混合策略,混合策略)。和在表1中一样,这个一次性博弈中的纳什均衡对应着重复博弈的子博弈精练解。令(w,x)、(y,z)表示重复博弈的一个结果——第一次和第二次的行动分别为(w,x)和(y,z)。表2中的纳什均衡(欺骗,欺骗)对应着重复博弈的博弈精炼解(欺骗,欺骗),(欺骗,欺骗)。因为除第一次博弈的结果是(守信,守信)外,其他任何情况发生时,第二次博弈的结果都将是(欺骗,欺骗)。
Table 2 Payoff matrix of repeated games
A | ||||
守信 | 欺骗 | 混合策略 | ||
B | 守信 | (5,5) | (-4,8) | (0.5,6.5) |
欺骗 | (8,-4) | (-2,-2) | (3,-3) | |
混合策略 | (6.5,0.5) | (-3,3) | (1.5,1.5) |
即如果在第一次博弈中A选择守信,B也选择守信,博弈的结果显然是(守信,守信),而且这一结果还会继续下去。但是,如果A选择守信,B选择欺骗,博弈的结果显然是(守信,欺骗),则在第二次博弈中A就会进行报复,无论B选择何种策略,A都选择欺骗,B想到A会选择欺骗,B的最优选择也是欺骗。所以,第二次博弈的结果必然是(欺骗,欺骗),而且这一结果也会继续下去。如果B不想得到这样的结果,那么,在第一次博弈的最优选择是守信。因此,在重复博弈中,纯策略纳什均衡解是(守信,守信)。
u完全信息条件下的动态博弈模型
完全信息动态博弈是指各博弈方以此选择决策行为,且后选择行为能够观察先选择行为者的选择内容而进行的博弈。假定授信方A根据受信方B的初始信用状况进行授信,如果受信方B信用较差,授信方A将不予授信,双方的收益为0交易终止;如果受信方B信誉较好,授信方A将选择授信,而受信方B在得到授信后博弈有两种选择——守约和违约。如果守约,即继续保持较好的信誉,双方的收益均为5;B如果违约,将失去良好的信誉,但可以获得8单位的眼前收益,此时A的收益为-4,而B的收益取决于眼前收益与良好信誉贴现值。如果从短期来看,即只考虑一次博弈,此时良好信誉的贴现值为0,受信方B将违约作为自己的最优选择,而授信方的最优选择是不授信,形成了该博弈的唯一纳什均衡(不授信,违约),即(0,0),双方不能达成一致,交易中断,又回到了初始博弈的分析结果(见表2.2)。如果从长期来看,即考虑无限次重复博弈,此时受信方可以从不断重复的博弈中获得收益,这些收益的贴现值可视为守信的机会成本,故信誉贴现值应为大于0的一个值。当信誉贴现值大于8时,受信方的最优选择是守信,而授信方的最优选择是授信,形成了该博弈的唯一纳什均衡(授信,守信)。该博弈过程达到了双赢结果,实现了信用交易的有序进行。
进一步考察,如果博弈双方均追求长期合作或长期利益,信用机制将会改变博弈结果。假定在每一次博弈结束之前双方都预期到将有p的概率进入下一次交易,且每次博弈都有相同的结构。那么双方会重新选择博弈策略。授信方A做出理性预期,它选择信任受信方B,如果B守信,则双方的合作将会延续下去,每次合作的结果均为(5,5),达到双赢的;但如果B违约,则A决定永远不再与其合作。在给定A信任B的情况下,B也会做出理性预期,如果它选择违约,则其可获得当期收益15,但以后将不会再有机会与A合作,未来收益为0,从而总期望收益仍为8。如果B选择守信,每次可得的收益均为5,而且可以与A建立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在持续性交易中,守信选择必然带来比一次性违约所得更大的收益,随着交易次数的增加,预期总收益也不断增加,交易者也会随之偏好守信,如此良性循环,守信者可得到的总期望收益为:5+5p+5p^2+5p^3+… …=5/(1-p)。所以,只要5/(1-p)≧8,即p≧4/9,双方都会有讲信誉的动力来维护长期合作,以获得更多的利益。
综合完全信息条件下静态博弈模型和动态博弈模型的分析,可以得到以下命题:经济主体双方只有通过重复博弈才能建立起长期的信用关系,从而形成良好的信用机制,才有可能在信用市场中剔除(守信,违约)、(违约,违约)、(欺骗,欺骗)等不稳定均衡,即消除违约、欺诈行为,否则,如果信用双方的博弈是一次性的,企业的违约行为就会始终存在。同时,还可以推断:在完全信息条件下,信用市场中信用良好者将会被市场留住,而失信者将会被市场驱逐。然而,在现实的信用市场中,往往是信誉好的企业与信誉差的企业并存。显然,完全信息假设条件的命题与现实经济生活存在着很大差距。由于不确定性因素的大量存在,经济交易中信用双方的信息总是不对称的,这就需要建立不完全信息条件下的动态博弈模型来进行分析。
②不完全信息条件下的博弈分析
假定信用市场中信用双方的信息是不对称的,受信方对自己的还款能力和还款意愿比较清楚,具有这方面的信息优势,但授信方并不能准确掌握这些信息,只能根据受信方以往的信用记录和信誉状况对受信方的守信和违约概率作出判断。假定受信方式只能有两种可能的类型:信誉好的企业和信誉差的企业。前者违约率较低,后者违约率较高。授信方不知道受信方的确切类型,只知道它属于信誉好类型的概率为p,属于信誉差类型的概率为1-p。先分两种情形讨论:第一,如果受信方属于信誉好的企业,当它守信时,正如前述所分析的那样,授信方和受信方的收益各为5;当受信方违约时,授信方的收益为-10,受信方的收益则为-5。第二,如果受信方属于信誉较低的企业,它守信时授信方的收益为5,受信方的收益为-5;违约时授信方的收益为-10,受信方的收益为5。
在这个博弈中,守信企业如果是信誉良好的企业,企业的最优选择是守约,好企业违约的情况被剔除;如果是信誉较差的企业,企业的最优选择为违约,则差企业守约的情况被剔除。这时,授信方的期望收益为p*5+(l-p)*(-10)=15p-10。当15p-10>0时,即p>2/3,授信方的最优选择为授信;当p<2/3时,授信方的最优选择为不授信;当p=2/3时,授信方选择授信或不授信都是最优的。因此,该博弈存在三个精炼贝叶斯均衡:
(a)当15p-10<0,即p<2/3时,授信方选择不授信,(0,0)为稳定的贝叶斯均衡解。
(b)当15p-10>0,即p>2/3时,(授信,守约)和(授信,不守约)两种均衡同时存在。如果企业的守信收益大于违约收益时,为前一种均衡,均衡解为(5,5);如果守信收益小于违约收益时,为后一种均衡,均衡解为(-10,5)。
(c)当p=2/3时,上述三个均衡同时存在。显然,在这个两阶段的博弈总是一个不稳定均衡,这是信息不对称条件下信息优势方获得信息租金的结果,在重复博弈中随着信息租金的消失而变得稳定。因而在无限次重复博弈中,只存在两个稳定的精炼贝叶斯均衡:(授信,违约)和(不授信,违约)。
从上述模型中可以得到以下命题:信用双方只有通过重复博弈建立起长期的信用关系,才有可能在信用市场中剔除(授信,不守约)这个不稳定均衡,即消除企业的违约行为;否则,如果信用双方的博弈是一次性的,则企业的违约行为始终是存在的。